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折合:¥1.40/袋
2甲·草甘膦
PD20172366
可溶粒剂
80%
微毒
作物(或范围) | 防治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使用方法 |
---|---|---|---|
非耕地 | 杂草 | 130-170克/亩 | 茎叶喷雾 |
1.杂草旺盛生长期使用效果最好;2.每季作物使用1次;3.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、割草、翻耕等;4.科学使用下,对当茬作物以及后茬作物无不良影响;5.应选择晴好天气无风时施药,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,施药后2小时遇下大雨应重喷,施药后6小时遇雨会降低药效。
本产品是由2甲4氯钠盐和草甘膦铵盐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,能有效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、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。
1.本品对所有的绿色植物均有杀伤力,使用时应定向喷雾,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,以免产生药害;2.首次使用本品,应在农技推广部门指导下进行;3.温暖晴天施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;4.按照农药田间操作规程施药,开启包装物时沿包装袋缺口小心撕开,施药时应戴面具、手套及防护用具,此时不能饮食、吸烟等;施药后立即用肥皂水洗手、脸等;5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使用时避免污染水源地;6.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;7.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;8.对大豆、棉花、马铃薯、油菜、瓜类等阔叶作物敏感,用药时要与敏感作物田至少留有50-100米宽的隔离区不喷药,避免产生药害;9.使用本品应用清水稀释,稀释水量应当恰当,水量过大或过少,都会影响药效。10.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
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如误服,请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,不要自行引吐,对症治疗;如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;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,如不慎溅及眼睛或皮肤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有刺激或不适感觉,请医生治疗,无特效解毒剂。
本品在储存和运输时请远离火源、热源,装卸轻拿轻放,切勿倒置。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、不泄露、不损坏,防止高温、雨淋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混运。应储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。